作为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党员的合格标准高度重视。立足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每一名共产党员要怎样做才能达到合格标准?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给出了清晰而具体的答案。
“合格”首先体现在政治上的坚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做合格党员,首要标准是政治合格,做到对党忠诚。翻开新党章,对于“政治”二字的突出强调,成为鲜明的特色,不仅明确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还在其他多处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提醒广大党员必须守好“讲政治”这个立身之本。
新时代,党员干部讲政治,首要任务就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十八大以来的管党治党实践充分证明,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反之就会影响党和人民事业的顺利推进。党章修正案旗帜鲜明地指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是要确保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每个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一切听从党中央指挥,与党中央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不折不扣把中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政治上的坚定离不开科学的思想武装,加强学习是必由之路。学什么?首先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历史贡献。新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把认真学习这一新的指导思想列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在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中,把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这一新的指导思想列为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六章“党的干部”中,把带头贯彻落实这一新的指导思想列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党章要求,系统深入学习、把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以这一新的指导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政治意识需要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淬炼。过去一段时间,受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不断滋长蔓延,一些党组织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变成表扬和自我表扬,相互吹捧、相互掩饰,甚至把党内政治生活搞成茶话会、观光、娱乐活动。针对这些问题,党章修正案在增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同时,特别强调“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员干部要通过有质量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始终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讲政治”不能只挂在口头,必须体现在实际行动中。过去,一些党员干部对于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袖手旁观,认为自己不出问题就可以。根据新党章,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新党章在党员义务中新增“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等内容,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在原则问题面前,不能骑墙,不能态度暧昧,必须站出来坚决反对和抵制,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合格”关键要严守党的纪律,把“六项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不断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从二大党章首设“纪律”专章,到五大党章细化违纪处分规定及审查程序;从十二大党章把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到十四大党章确认纪律处分的追认制度……“活”在党章中的纪律,体现了不同时期党对全体党员的纪律要求,是考验党员合格与否的权威标准和基本参照。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效扭转了纪律松弛的现象,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总结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划出了更加清晰而严格的行为“底线”——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事关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率先垂范下,“四风”问题得到了有力整治,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就是要推动“四风”整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努力践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近日指示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以更好作风赢得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拥护。
“六项纪律”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严格要求。2015年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首次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整合为“六项纪律”。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对党员的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格。贯彻落实党章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例如在政治纪律方面聚焦“七个有之”,坚决同山头主义、宗派主义作斗争;再如在组织纪律方面,严格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更高的纪律要求,需要更严格的监督执纪作保障。党章修正案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基础上,增写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特别是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对于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党章还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具体职责。这就要求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既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又做好犯错误同志思想转化工作,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合格”必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先锋队的一员,党员是有着更高政治觉悟和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需要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九大党章修正案从总纲到条文部分作出多处修改,对新时代共产党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彰显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优秀品质,为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对社会风尚的影响和引领。共产党员在守住纪律底线的同时,必须努力向高标准看齐。党章修正案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要求,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努力做到品德合格,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进步。在平时的一言一行中,要时时刻刻记住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认真对照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能做。例如在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能“能救而不救”;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抵制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以坚持不懈的实际行动,带动高尚的道德追求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必须要有担当。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党的十九大立足新时代,作出新部署,描绘新蓝图。实现伟大梦想,需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带领党员群众苦干实干。新党章在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三十五条明确要求党的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第三十六条进一步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反复强调“担当”二字,就是在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己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勇做改革发展的引领者。
“合格”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定力,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加认真地履行党章赋予的义务和职责,以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优异成绩,为党旗增光添彩。